您好,欢迎来到澜清律师网!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0371-55091009

联系方式 更多>>
联系电话:0371-55091009
邮箱:lqlssws@163.com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楼金成东方国际22楼2202
您现在的位置是:澜清律师> 刑事辩护 >

刑事辩护



能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预防犯罪方面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提供法律意见,防止和减少企业财产权益及其他权益被犯罪分子侵犯提供法律帮助。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

 3、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也可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5、向检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四、法院审判(一审、二审)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5、领取判决书后,听取被告人(上诉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结合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是否应上诉或申诉的建议。

 五、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1、为被告人辩护 ;

 2、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六、代理申诉案件:

 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七、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